为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及时做好学校各类助学金和生浩补助发放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根据省文件精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明确如下:
一、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正常咨询回应及时
学校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国家资助的政策规定,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和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指标,严格资助对对象认定,规范资助工作程序,合理确定资助标准,确保精准资助。
二、拿面落实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精心组织好学生资助工作,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房桂兵全盘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将其纳入行政考核。对请资助的新生和上学期已经受助的学生,学校要为其直接办理入学和升学手续,暂缓收取学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再按实际况给予资助,通过设立校内助学金、奖学金、伙食补却等形式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助受助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