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事故,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校内各部门、年级、班级。
二、需要报告的事故包括触电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饮用水污染、安全伤害事故等。
三、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发生的事(故)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四、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班主任、任课教师、、二级机构直至校长室,在获悉突发事(故)件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取得第一手资料,在处理过程中及时向校长报告。
2、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3、班主任、任课当事人、部门主任应积极主动配合校长室开展工作。
4、事态严重的,校长室应在最短时间向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疾控中心等上级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事态一般的应在一小时内向县教体局等上级部门报告
五、处罚
1、学校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缓报的,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具体突发事件(故)报告程序)
(一)学生宿舍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事故,向宿管人员报告,视情节轻重,向安全办报告并拨打120报警,送至医院,联系家长。
2.发生火灾,切断电源,按消防演练逃生预案疏散。
3.安全办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校长室报告,重要事故向县教体局汇报。
4.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5.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
二、校外集体活动事故报告制度:
1.以最快速度送医。
2. 安全办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校长室报告,重要事故向县教体局汇报。
3.车辆发生意外的,立即报警,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进行救护。
4.驾驶员违规的,会同驾驶员处理。
5.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6.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
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1.以最快速度送医。
2.通知家长。
3.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
4.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5.及时现场调查取证。
四、学校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1.紧急拨打119、110、120等报警电话,立即关闭电源,报告学校领导。
2.报警同时组织教职工利用就近灭火器材灭火。
3.迅速打开通道,组织学生疏散,稳定学生情绪。
4.领导小组通讯24小时畅通。
5.火灾发生时,必须尽最大可能保证生命的安全,减少财产的损失。
五、校园发生暴力事件的报告制度:
1.立即报警(启用一键报警系统)。
2.政教处、安全办等部门要迅速到位,进行劝说,拖延时间
3.及时安排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区,并加以安抚和保卫。
4.若有伤害,以最快速度就医。
5.速报县教体局。
6.配合警方,做好善后工作。
六、师生发生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一小时内报教体局和卫生监督所报告。
2.总务处、安全办等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专项登记工作,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所和疾病控制中心做好调查工作,在其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3.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家长,取得家长配合和谅解。
4.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工作。
七、传染性疾病报告制度: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报县教体局和疾病控制中心。
2.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外,单个病例由医院处理。
3.公共卫生事件由当地政府和教体局、学校、卫生部门共同调查处置。
4.积极组织染病学生就诊,落实隔离工作和密切关注接触人群以及消毒、饮食、饮水等方面工作。
八、学校体育活动事故报告制度:
1. 在场教师及时报告教务处、政教处、班主任,拨打120。
2.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3.保护现场,做好证据采集工作。
4.报县教体局和保险公司理赔部。
5.前往医院探视伤情。
九、实训室事故报告制度:
1.立即查看严重程度,严重的即送医院救治。
2.报告实习实训处,并通知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3.保护现场。
4. 实习实训处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校长室报告,重要事故向县教体局汇报。
5.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
6.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家长,理赔或补偿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