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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财经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5-29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 学校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1.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3 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1.3.4 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5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1.4.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学校要在枞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体局。

校长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

1.4.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公共事件后,学校领导、各级行政部门、班主任、学校每位老师等都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1.4.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4.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 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学校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标准,需要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学校突发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重大事件(Ⅱ级)标准,需要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调动教育系统以外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学校突发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较大事件(Ⅲ级)标准,需要市教体局调度教育系统的力量和资源处置的学校突发事件。

 一般事件(Ⅳ级):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一般事件(Ⅳ级)标准,县教体局、学校能够处置的突发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校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校长及其他党委委员

 成员:办公室、安全办、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实习实训处、招生就业处、培训处、资助办、信息中心、工会、团委等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学校应急领导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在县教体局统一领导下,通过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和部署学校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学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学校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校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程序向县教体局报告,请求支持、配合;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2.2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分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安全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安全办承担。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督促各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 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老师或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学校要及时向枞阳县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不得延报。书面信息在1小时以内报送。

⑵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先期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状况等。

 ⑶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续报时要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起因、造成的影响及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现场处置情况、急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等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后再全面报送,事件持续时间较长时,要连续跟踪反馈事件处置重要进展情况,直至最终处理结果。

 3.1.2 信息报送机制

 ⑴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发生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校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并及时将分管副校长和校长作出的处置意见传达给有关处室。

 ⑵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书面正式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办公室要根据学校应急指挥部意见,形成专题书面报告,报告县教体局。

 3.1.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⑴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⑶事发时已采取的措施;

 ⑷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⑸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⑹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处室应结合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到实处。

 3.2.2学校各部门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测报告。

3.2.3 学校建立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老师和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或者大幅降低危害性的“吹哨人”于以奖励,包括精神和物质奖励。

 3.3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学校相关处室负责材料,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报请县教体局启动专项预案,并在县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下,学校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县教体局。

 4.2 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请县教体局启动专项预案,并在县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下,学校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县教体局。

 4.3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请县教体局启动预案,学校在枞阳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教体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科室指导、协助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教体局办公室。

 4.4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教体局办公室。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县教体局,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是否按Ⅲ级事件处置。

应急结束

 5.1 突发事件已基本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5.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5.3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县委或县政府应急工作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由县教体局宣布应急结束。

 5.4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学校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

6.2 调查和总结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县教体局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对责任事故,要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县教体局。

应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7.2 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3 资金保障

 学校保障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7.4 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安全保卫、校医和不在处置突发事件的教师组成。

 8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教育

学校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渠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教学,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8.2 培训

学校开展教师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将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教师、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3 演练

 8.3.1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教师队伍的技能培训,每学期进行1-2次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8.3.2学校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各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8.3.3学校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广大师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学校校长室制定,并发布实施和解释。

 本预案生效实施后,学校各处室要结合本预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应急预案工作方案。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9.2 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